周家不满处罚向台协发出律师函 誓言要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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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2 21:47更新 来源:雅虎体育 |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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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12日下午13点,中国女子台球运动员周萌萌的父亲周瑞新与妻子,以及郑传本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在上海西藏中路的传奇台球房内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周家代理律师对中国台协正式发送了律师函,律师函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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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致: 中国台球运动协会
本律师是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受当事人周萌萌及其父母之委托,特就贵会处罚周萌萌相关事宜致函。
经查,贵会以台球运动员周萌萌严重违反了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有关规定为由,于2007年1月26日公布了对其的处罚决定,内容如下:1、禁止周萌萌参加各类全国台球比赛壹年(含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比赛);2、禁赛期间,取消周萌萌入选国家队的资格并禁止其使用中国国家队运动员称号;3、责成周萌萌在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其所犯错误向中国台球协会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公开道歉;4、禁赛起止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由于贵会未就该等处罚决定明确并公开相关依据,为此,周萌萌及父母特委托本律师就贵会处罚事项提出如下质疑:
1、贵会作出前述处罚的事实依据是什么?有无相应的证据佐证?
2、贵会作出前述处罚特别是要求公开道歉一项,其法律依据何在?处罚决定中提及的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3、贵会本次处罚的性质是行政处罚还是其他?
4、若当事人周萌萌不服该等处罚,贵会对其权利救济如何保障?
以上几点,希贵会在接本函后30日内以合理的方式给予公开答复。若届期未能答复,本律师将受托采取适当的方式来实现当事人周萌萌的权利救济。
特此致函。
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刘 逊
邹松生
200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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